道德经全文
道德经 • 第五十二章
复守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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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有始,以为天下母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;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身不殆。塞其兑,闭其门,终身不勤;开其兑,济其事,终身不救。见小曰明,守柔曰强。用其光,复归其明,无遗身殃,是为习常。
天下万物都有起点,这个起点可以看作天下之母。认识了这个“母”,就能理解它生出的万物;理解了万物,再回头守住根本,终身都不会有危险。收敛欲望的出口,关闭妄动的门,终身都不会劳困;相反,放开欲望去应付杂事,终身都难以自救。能察觉细微,是明;能守住柔弱,是强。运用外在的明察,再回归内在的明本,就不会给自己留下祸患,这叫熟悉常道。